各學院:
為充分發揮綜合性大學多學科優勢,促進應用型、復合型、創新創業型人才培養,學校決定2021年面向2019、2020級本科學生開設部分輔修專業。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輔修教育教學形式
輔修教育教學形式,分為插班上課和單獨開班授課兩類。
插班制輔修:“先選課后申請”,學生根據輔修專業培養方案,采取跨學科選課、到主修專業插班上課的形式,大三下學期末(即第6學期)進行輔修專業/輔修專業學士學位預計授予資格報名,并選修該專業畢業設計(論文)。
單獨開班制輔修:“先報名后上課”,面向在讀普通全日制本科一、二年級學生,學制為2年(4個學期),每年底開放報名,單獨制定培養方案,單獨開班授課。
具體教學形式見附件1。
二、輔修專業選報流程
(一)插班制輔修(2019級及以后年級本科學生)
1.教學安排
插班制輔修采取跨學科選課、到主修專業插班上課的形式,課程教學安排與相對應的主修專業完全一致,非周末上課。有意向選修插班制輔修專業的學生應充分考慮、合理安排自主學習時間,把握好主修專業與輔修專業之間的平衡。
2.選報流程
學生選擇有意向修讀的輔修專業,根據該專業培養方案(可登陸教務處主頁“專業建設”模塊查看,詳見http://jwc.xtu.edu.cn/e/action/ListInfo/?classid=36),每學期開學第1周通過教務管理系統“x學期跨專業選課”批次,自行選修該專業本學期開放的輔修課程。大三下學期末(即第6學期),根據輔修課程修讀情況,通過教務管理系統進行輔修專業/輔修專業學士學位預計授予資格報名,繳納輔修學分學費、學士學位學費。
2020-2021-2學期開學第1周(即2021年2月),學生可通過教務管理系統“2020-2021-2學期跨專業選課”批次,自行選修該專業本學期開放的輔修課程。
(二)單獨開班制輔修
1.2021年擬開設的輔修專業
法學、自動化、電子信息工程、計算機科學與技術(主要面向知識產權專業)、數學與應用數學(僅面向2019級經濟學類韶峰班),選修不足30人不予開設。
2.教學安排
主要安排在周末。培養方案見附件2。
3.報名條件
學有余力,符合下列條件的學生,可申請修讀輔修專業:
(1)湘潭大學2019、2020級本科學生;
(2)符合開設專業的報名要求。
學生只能修讀一個輔修專業,只有跨學科門類修讀的輔修專業方可頒發輔修學士學位。湘潭大學本科專業對應學科門類一覽表見附件3。
4.報名方式與流程
(1)報名方式
登陸湘潭大學門戶網站( www.o68u.com)→機構設置→黨政部門→進入教務處網站( http://jwc.xtu.edu.cn/)→教務管理系統(師生端),進入“輔修管理”—“輔修報名”界面,在輔修活動列表選擇有意向修讀的專業—點擊“報名”。
(2)報名流程
① 一次報名時間:2020年12月11日-12月15日。
一次報名結束后,選擇修讀人數不足30人的專業及其學生信息將予以刪除,剩余的專業為2021年開設專業。
② 二次報名時間:2020年12月17日-12月18日。
第一次選專業中因選修人數不足被刪除選專業信息的學生,可在二次報名開放時選擇開設專業中未選滿的專業。如其他專業均已選滿,則二次報名不予開放。
5.繳費
(1)繳費標準
輔修專業收費按學年分兩次預繳,第一學年繳納學分學費(80元/學分),第二學年繳納學士學位學費(只有申請輔修學士學位的學生才需繳納)。具體如下:
序號 |
輔修專業名稱 |
學分學費(元) |
學士學位學費(元) |
總計(元) |
1 |
法學(輔修) |
4000 |
5500 |
9500 |
2 |
自動化(輔修) |
4000 |
6500 |
10500 |
3 |
電子信息工程(輔修) |
4000 |
6500 |
10500 |
4 |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輔修) |
4000 |
6500 |
10500 |
5 |
數學與應用數學(輔修) |
4000 |
5300 |
9300 |
報名成功的學生,本次需預繳學分學費4000元。
(2)繳費時間
2020年12月22日—12月25日。
學生必須在規定時間內完成繳費。如未能按時繳費,將無法獲得輔修學籍,所選專業無效。
(3)繳費操作流程
登陸湘潭大學門戶網站( www.o68u.com)→機構設置→黨政部門→進入計劃財務處網站( http://cwc.xtu.edu.cn)→學生繳費平臺(本部、興湘)→選擇“本部”→輸入姓名、學號及驗證碼→“在線繳費”中選擇“學雜費”→選擇“輔修學費”,點擊“下一步”→可選擇“支付寶”、建行和工行網銀進行繳費。
(4)繳費查詢
在網銀自助繳費平臺選擇“繳費記錄”,可查看“已支付記錄”與“未支付記錄”;繳費成功后,在“已支付記錄”中會有相關記錄(如確已繳費成功卻無“已支付記錄”,切勿重復繳納,一般1-2個工作日后系統會自動對賬,并將顯示繳費記錄)。
三、證書頒發
(一)取得輔修學籍的學生,在學校規定的主修專業修業年限內,修讀輔修專業教學計劃規定的學分達到30學分,且符合主修專業畢業條件者,發給寫實性的湘潭大學輔修專業證書。
(二)跨學科門類修讀輔修專業且申請輔修學士學位的學生,在學校規定的主修專業修業年限內,取得輔修專業教學計劃規定的全部應修學分,且符合主修專業學士學位授予條件者,授予輔修學士學位。自2022年6月開始,輔修學士學位在主修學士學位證書中予以注明,不單獨發放輔修學士學位證書。
請相關學院務必認真做好宣傳講解工作,組織學有余力且符合報名條件的學生做好選專業工作。如有疑問,請與教研科聯系(聯系人:韓雪,電話:0731-58292043)。
教務處
2020年12月11日
附件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