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計劃將環資學院第四教學區部分設備搬遷至本部,邀請符合資質的服務供應商前來參加采購活動。
一、項目內容
環資學院儀器設備搬遷,具體內容詳見附件一環境與資源學院第四教學區儀器設備調整搬遷方案。
二、項目完成日期
須
在合同簽訂后
5
天內
全部搬遷到位,并完成安裝調試驗收。
三、具體要求
1
、供應商自行準備拆卸、搬遷和安裝所需一切設備、器具、工具和人員等其他相關事宜。
2
、搬運設備時,不得損壞設備;務必保證儀器設備的安全。
3
、部分精密設備,嚴格按學校的技術要求和技術指導進行,對于搬運有困難的設備,立即報告環境與資源學院項目聯系人,及時討論搬運方案。
4
、對于易損儀器,如光學儀器、試劑容器等,搬運前需用干凈的棉布包裹關鍵部位。
5
、部分設備有精密活絡可動部件,需用軟繩固定好后再實施搬遷,注意輕拿輕放。
6
、對于不清楚搬運規則的設備,如未找到受力點、吊裝點、施力手耳等,應與環境與資源學院安排的相應實驗室管理人員聯系,接受指導。
7
、對于電纜較多,有氣管或者液壓管道的設備,搬運之前需要拆散,并用膠帶貼好標記,搬運到位后,重新連接到位,成套設備不得弄亂,確保開機調試正常運行。
8
、對于實驗材料的搬運,預先按材料分類做好標記,搬運時不得散落。
四、評定標準
供應商針對項目進行報價,報價須包含項目拆卸、搬遷和安裝等所有其他相關費用,報價最低且在學校預算范圍內的供應商為中標供應商。
五、提交報價
請供應商在
2019
年
8
月
30
日
16
點前,在實驗室與資產管理處
A207
,
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或授權委托書
(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
)
、個人身份證、營業執照復印件,報價材料等相關資料簽字蓋章密封后一并提交。
六、其他事項
1
、供應商須負責過高校專業實驗室搬遷業務,有相關工作經驗。
2
、供應商應提供相應的安全責任制度以及搬遷的安全保障措施。
3
、供應商須對搬遷工作人員購買足額保險,在項目實施過程中發生的各類安全事故,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相應供應商自行承擔。供應商提交項目報價材料視同同意該條款。
4
、搬運過程中,造成我校設備、房屋和物品等相關設施損壞或損失的,由供應商負責全額賠償造成的一切損失。
5
、供應商現場勘查時間段為:
2019
年
8
月
27
日至
8
月
29
日上午
11
點,請
聯系相關老師進行現場查勘。
七、付款方式
雙方簽署搬運合同或者協議,在規定日期前全部拆卸、搬遷和安裝到位,并完成安裝調試,經環資學院和實驗室與資產管理處驗收合格后,辦理付款手續。
八、聯系人
環資學院本部聯系人:王新豐
聯系電話:
13739054103
申江文
聯系電話:
13187323259
許
平
聯系電話:
13187323297
湘潭大學四教區聯系人:
申江文
聯系電話:
13187323259
王新豐
聯系電話:
13739054103
許
平
聯系電話:
13187323297
張孝強
聯系電話:
18006429211
實資處
聯系人
:劉少鴻
聯系電話:
18073213355
湘潭大學實驗室與資產管理處
2019.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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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資學院第四教學區儀器設備調整搬遷清單1.docx (29.13 KB)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