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屬各單位:
為全面貫徹落實上級關于加強意識形態陣地建設和新聞輿論引導工作的有關文件精神,切實掌握校內出版物和各類新媒體平臺建設情況,進一步加強規范管理,確保意識形態工作和新聞輿論引導工作有力有效,根據校黨委的要求,學校擬于近期對校內出版物和媒體公眾號進行重新摸排登記,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摸排登記范圍
校內出版物:沒有獲批出版部門正式刊號,由校屬各單位所辦(包括不定期出刊)的內部刊物、工作通訊或報紙,以各院(系、部)及所屬黨團支部、班委會和校院兩級學生會、各類學生社團組織的名義所辦的刊物或報紙,以及校內各類專業學習或理論學習方面的小冊子等均屬于校內出版物登記范圍(專著、教材和教學參考書等擬正式出版、須向上級主管部門辦理有關手續的除外)。
媒體公眾號:以院(系、部)和機關單位名義開通或創建的微博公眾號、微信公眾號、QQ工作群,各級學生組織、各大學生社團開通或創建的微博公眾號、微信公眾號、QQ群。
二、摸排登記時間
請各單位6月28至30日對本單位(包括掛靠在本單位的學生組織)的校內出版物和媒體公眾號進行集中摸排、登記匯總,填寫《湘潭大學校內出版物、媒體公眾號登記表》(見附件),由單位負責人簽字并蓋章后,于6月30日下班前交校黨委宣傳部辦公室(辦公樓516),同時提交登記表電子版(郵箱:[email protected]),聯系人:諶老師,電話:58292826。
三、有關工作要求
1. 請各單位負責人高度重視,嚴格按照要求安排專人進行認真摸排登記,確保登記信息全面準確。對于因漏報、誤報未能納入學校校內出版物、媒體公眾號審批登記范圍的,視同停刊或注銷處理,如繼續出刊或運營,將追究單位負責人的監管責任。
2. 本次重新摸排登記,旨在明確工作責任,加強規范管理,學校將在各單位匯總上報相關信息后,對校內出版物、媒體公眾號進行全面清理和重新審批登記,確保各項工作按照國家關于互聯網管理法律法規和學校校內出版物管理辦法等相關規定有序開展。請各單位在摸排登記過程中,對本單位(包括掛靠在本單位學生組織)的校內出版物、媒體公眾號具體指導老師、運營者,如有異動需進行調整的,按調整后人員進行填報,明確管理責任,便于工作溝通。
3. 校、院(系、部)兩級學生會組織的校內出版物、媒體公眾號,由學生工作部(處)負責統一組織摸排登記、匯總上報工作;校、院(系、部)團委和各大學生社團組織的校內出版物、媒體公眾號,由校團委統一組織摸排登記、匯總上報工作。
4. 各單位要進一步加強對本單位(包括掛靠在本單位學生組織)的校內出版物、媒體公眾號的監督管理,嚴格執行稿件審核制度,在刊物出刊前,必須按學校校內出版物管理辦法,將樣稿報送校黨委宣傳部審定后方可刊印;在本單位媒體公眾號的信息推送前,必須有專人進行審核把關,對把握不準的稿件,必須及時報校黨委宣傳部審批同意后方可推送。未按程序進行審核把關,擅自刊印校內出版物或在媒體公眾號推送的信息造成不良影響的,將按學校有關規定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特此通知。
附件:湘潭大學校內出版物、媒體公眾號登記表
中共湘潭大學委員會宣傳部
2016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