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屬各單位:
根據《試點期間個人繳費確認工作通知》(湘人社事函〔2016〕7號)文件精神,為保障試點期間參保人員權益,順利完成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須對省直原試點期間參保人員個人繳費數據進行核對確認。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核對范圍
我校參與省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試點的所有人員。
特別說明:此次核對數據來源于湖南省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管理服務中心,數據可能不全或有誤。各校屬單位要仔細核對參保人員人數,不要遺漏人員,不要弄錯參保人員。
二、核對內容
各校屬單位要核對參保人員試點期間的個人基本信息、繳費數據。學校對其在不同時段的身份性質給予確認。參保人員身份性質共四類:企業職工、機關事保合同制工人、機關事業編內,機關事業編外。
三、核對完成時間
我校參保人員請于2017年1月5日前到本人所在二級單位核對本人試點期間的個人信息。各參保人員如在上述規定時間內未及時核對本人的個人信息,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負責。請大家相互轉告。
四、核對工作流程
(一)領取核對數據資料
人事處按照有關規定,厘清參保人員身份及相關情況分單位編制《試點期間參保人員核對表》(以下簡稱“核對表”,并分單位單獨下發),《試點期間參保人員繳費明細表》(分單位單獨下發),《人員基本情況修改申請表》(分單位單獨下發)。
人事處將《關于開展試點期間個人繳費確認工作的通知》(湘人社事函〔2016〕7號)發布于人事處網站,各單位自行下載學習。
(二)信息核對
1、參保信息核對
各二級單位根據人事處下發的核對表負責組織本單位的參保人員核對本人參保信息并確認參保人數。
離退休工作(部)處根據人事處下發的核對表負責組織退休人員核對本人參保信息并確認參保人數。
2、參保信息修改、補充
參保人員基礎信息(姓名、身份證號)有誤的,或系統身份證號不是18位二代身份證號碼的,請一定要填報《人員基本情況修改申請表》要求參保人簽名,同時提交第二代身份證復印件。參保人員如需修改、補充參保繳費信息,請提供修改、補充佐證材料復印件。各二級單位負責收集、整理本單位參保人員的《人員基本情況修改申請表》(電子版和紙質版)、核對表(電子版和紙質版)、參保信息修改及補充佐證材料復印件。所有材料需參保人簽名并加蓋單位公章后報人事處匯總。
(三)參保信息審核、上報
人事處對《人員基本情況修改申請表》(電子版和紙質版)、《湘潭大學試點期間參保人員繳費核對表》(電子版和紙質版)和所有提交的補充佐證材料進行審核。審核之后將數據上報到湖南省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管理服務中心。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視,明確責任。各二級單位必須高度重視,保證此次數據核對工作正常完成。
2、按時完成,確保進度。各二級單位需在2017年1月5日前將本單位參保人員的核對信息(紙質版和電子版,紙質版需參保人、單位負責人及經辦人簽字確認,加蓋本單位行政公章)報人事處勞資科匯總。對于參保信息核對過程中出現的問題,請各單位及時與人事處勞資科聯系,確保工作進度。
聯系人:金聯 聯系電話:58292076 QQ:314688386
人 事 處
2016年12月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