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學院(系、中心):
為凈化學校辦公與實驗場所環境,以嶄新的面貌迎接本科教學審核評估,學校對各單位辦公、實驗樓進行了巡查,發現部分單位的樓梯間、過道、門廳等公共場所違規存放了一定數量的廢舊設備、家具及電動車等,嚴重影響辦公樓及實驗樓的安全與環境。經各相關部門研究,決定開展
違規存放物資的整改及清理工作,現將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整改內容
1、廢舊物資清理按照“誰所有誰負責、誰管轄誰負責”的原則開展。
2、各學院(系、中心)清理本單位管轄范圍內樓梯間、過道、門廳等堆放物,
嚴禁在公共場所擱置報廢設備,堆積雜物。
3、實資處負責對設備和家具進行清理。對已達報廢年限的待報廢設備應盡快向實資處提出報廢申請,按流程進行處置,處置之前使用單位必須妥善保管,不得隨意擱置堆放在公共場所,影響校園環境整潔;對堆放在公共場所且閑置不用的家具清點列表(見附表),以備實資處統一處置。
4、保衛處負責對堆積樓道的摩托車、電瓶車等交通工具的清理。
二、整改要求
1、各單位務必提高認識,認真組織,于11月9日前完成整改清理工作。
2、學校將對于逾期無人認領的物資集中進行清理,由此造成的有賬無物的后果由使用單位負責。
附件:家具清理匯總表.doc
實驗室與資產管理處
保衛處
2018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