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為培養德智體美等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事業建設者和接班人,激勵廣大高校學生勤奮學習,全面提高自身素質,發揚創新創業精神,依據湘教通〔2018〕527號文件,我校決定在2019屆全日制本專科畢業生和畢業研究生中,開展評選湖南省優秀畢業生和創新創業優秀畢業生、湘潭市優秀畢業生和創新創業優秀畢業生以及湘潭大學優秀畢業生和創新創業優秀畢業生活動。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評選條件
1.認真學習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和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政治思想過硬。
2.學習勤奮刻苦,學業成績優秀,具有較強的實踐能力和創新精神。
3.遵紀守法,在校期間無任何違法違紀行為。熱愛集體,關心同學,積極參加校內外實踐及公益活動。
4.身體健康,在校期間達到《學生體質健康標準》良好等級以上。
5.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 在某一方面表現突出,成績顯著的畢業生。
(2) 一次或兩次以上被評為校級三好學生、優秀黨員、優秀團員或校級優秀學生干部、優秀黨員干部、優秀團員干部,或者評選規模、獲評難度與前面相當的校級獎勵可推薦湘潭市優秀畢業生或湖南省優秀畢業生。
(3)創新創業成效顯著(從項目時間、規模、質量、效益、前景及影響力等方面綜合評價),獲院系擇優推薦。
二、推薦名額
院(系)分別統計研究生、本科生畢業生人數,依據畢業生人數分檔計算推薦名額。詳細分檔標準見《院(系)創新創業優秀畢業生名額表》(另行通知)。
特別說明:參與評選“2019屆創新創業優秀畢業生”的,不再參評“2019屆優秀畢業生”。
三、評選辦法
各院系結合本通知要求和院系實際開展校級優秀畢業生評選,湖南省高校優秀畢業生和湘潭市優秀畢業生須在校級優秀畢業生中推薦產生。具體評選辦法如下:
1.班級提名。在班級全體學生民主討論的基礎上,由班主任提出推薦對象名單。
2.院(系)考察。院(系)在逐一考察班級提名對象,廣泛征求任課教師和本院(系)其他教師意見的基礎上,向學校推薦。
3.學校依據申報材料審核公示。
四、獎勵辦法
經評定的優秀畢業生,由湘潭大學授予“湘潭大學2019屆優秀畢業生”或“湘潭大學2019屆創新創業優秀畢業生”稱號,頒發榮譽證書;獲得湖南省和湘潭市一級稱號畢業生由省教育廳和市教育局頒發相應榮譽證書。優秀畢業生由學校優先推薦給優質用人單位。
五、評選要求
1.要加大宣傳力度,加強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評選優秀畢業生,既是激勵廣大學生奮發向上的一項重要措施,又是對畢業生進行思想政治教育的一次極好機會。各高校要根據當前經濟形勢和就業形勢,結合評選工作,扎實開展以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就業觀和創業觀為主要內容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全面提高畢業生思想素質,幫助他們樹立正確的擇業觀。
2.要加強對評選工作的領導,認真組織實施。整個評選工作要在院系黨委和行政的領導下進行,并明確具體工作部門。
3.要嚴格按照評選條件,堅持公平、公正、擇優原則,確保優秀畢業生的評選質量,做到寧缺勿濫。
4.請各院系于2019年2月25日至28日將《湘潭大學2019屆優秀畢業生推薦表》(見附件1)、《湘潭大學2019屆創新創業優秀畢業生推薦表》(見附件2)、《湘潭大學2019屆優秀畢業生推薦名冊》(見附件3)、《湘潭大學2019屆優秀畢業生名單》(見附件4)各一份紙質材料和按推薦名冊排序整理好的符合條件的2個獲獎證書復印件報送至服務大樓117室,并將附件3的EXCEL版和湘潭大學2019屆優秀畢業生名單(Word版樣表見附件4)電子版發送至指定郵箱。過期不報視為自動放棄。
5.請每個院系安排一名同志具體負責此項工作,并將資料發送至QQ號:3381308096。聯系人:曹豐,電話:58292867,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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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就業指導處
2018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