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大學(XTU)創辦于1958年,是一代偉人毛澤東同志親自倡辦的綜合性全國重點大學,是湖南省人民政府與教育部共建高校,湖南省人民政府與國家國防科技工業局共建高校,在《泰晤士高等教育2020年世界大學排名》中位居內地高校第43位,并成為國內為數不多同時進入THE、USNEWS等權威國際大學排行榜的高校之一。學校設有23個學院、教學部,現有全日制在校學生3萬余人,學科覆蓋文、史、哲、理、工、經、管、法、藝等9大門類,化學、材料科學、工程學、數學等4個學科的ESI排名進入全球大學和科研機構前1%,7個學科進入2019軟科世界一流學科排名。學校建有2所孔子學院,是教育部“中非高校20+20合作計劃”中方入選高校,與20多個國家和地區近60所高校和科研機構建立了學術交流合作關系。
一、申請條件
1.截至2021年9月1日,年齡在18周歲(含)以上且身心健康,品行端正的非中國籍公民;
*中國公民移民外國后申請以外國留學生身份進入高等學校本專科階段學習的,必須持有有效外國護照或國籍證明文件4年(含)以上,且最近四年(截止入學年度的4月30日前)之內有在國外實際居住2年以上的記錄(一年中實際在國外居住滿9個月可按一年計算,以入境和出境簽章為準);
2.遵守中國法律和學校規章制度,尊重中國風俗習慣,學習成績良好。
3.學歷及年齡要求:
●攻讀本科學位者,須具高中以上學歷,年齡不超過30歲。
●攻讀碩士學位者,須具有學士學位,年齡不超過35歲。
●攻讀博士學位者,須具有碩士學位,年齡不超過40歲。
●研修學習者,須具高中或其以上學歷,年齡不超過45歲。
二、申請類別和專業
1.學歷生項目
●本科生(學制4年)招生專業目錄:見附件1
●碩、博士研究生(學制3-4年)招生專業目錄:見附件1
2.非學歷生(語言研修生)項目
學習期限為 1學期至1學年,春季學期和秋季學期均可開班。
三、獎學金類別
1.中國政府獎學金
中國政府獎學金由國家留學基金管理委員會委資助,全額獎學金包括學費、住宿費、保險費和生活費。每年1月至4月申請者可以向中國駐他國使領館和我校直接申請。該獎學金資助碩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
具體信息詳見:http://www.campuschina.org/
2.國際中文教師獎學金
國際中文教師獎學金由教育部中外語言交流合作中心資助,獎學金包括學費、住宿費、保險費和生活費,獎學金類型為一學年或一學期語言研修生。2021年3月1日起可登錄國際中文教師獎學金報名網站(http://cis.chinese.cn)申請。
3.湖南省“一帶一路”沿線國家語言生獎學金
湖南省政府為“一帶一路”沿線國家提供一學年漢語言學習獎學金。每年3月至5月申請者直接向我校申請,要求申請者目前未在湖南境內學習,獎學金包含學費、住宿費、保險費和生活費。
四、申請辦法
1.所有申請材料用A4紙格式,一式兩份,提交到湘潭大學國際交流處國際學生工作部(國交處107辦公室)。可用郵寄、面交及托人轉交的方式。郵寄推薦使用EMS。
2.為了方便審核申請材料的真實性,只接收紙質材料,所有發送到電子郵箱的報名材料不予受理。
3.學歷生項目申請截止時間:2021年4月30日 (以郵戳時間為準);
非學歷生(語言研修生)項目申請截止時間:2021年5月15日 (以郵戳時間為準)。
*經我校審核錄取的人員,我校將向其郵寄錄取通知書、JW202/JW201 表和相關報到材料,被錄取者持普通護照、《錄取通知書》、《外國留學人員來華簽證申請表》(JW202/JW201 表)、《外國人體格檢查表》、《血液化驗報告》等前往中國駐外使(領)館辦理來華學習(X)簽證,并持上述材料,按錄取通知書上規定的時間前來我校國際交流處辦理入學報到手續。
五、申請材料:
1.《湘潭大學申請表》(附件2)
*中國政府獎學金申請者還需登錄“國家留學基金委來華留學網上報名系統” (http://studyinchina.csc.edu.cn/#/login)輸入受理機構編號(Agency No.)10530(湘潭大學)填寫信息、在線提交并下載打印《中國政府獎學金申請表》;湖南省“一帶一路”沿線國家語言生獎學金還需填寫《湖南省“一帶一路”沿線國家語言生獎學金申請表》(附件3)。
2.護照首頁復印件
3.最高學歷證明和成績單(在校生需提供在讀證明和成績單)
4. 《外國人體格檢查表》(附件4)復印件
*申請人應嚴格按照《外國人體格檢查表》中要求的項目進行檢查,用中文或英文填寫。缺項、未貼本人照片或照片上未蓋騎縫章、無醫師和醫院簽字蓋章的《外國人體格檢查表》無效。檢查結果有效期為6 個月。
5.無犯罪記錄證明(開具日期須在2021年1月15日后)。
6.來華學習和研究計劃 (僅學歷生申請者提供)。
7.兩名教授或副教授的推薦信(僅研究生申請者提供,用中文或英文書寫,含推薦人的詳細聯系方式,開具日期在2021年1月1日后)。
8.HSK證書或相應中文能力證明。
9.經濟條件證明(自費申請者提供)。提供足以保障其來華留學期間的學習、生活、國際旅行等合理費用的存款證明(至少應持有一年學費相當金額)。
必要時我校可要求申請者提供其它補充材料,無論錄取與否,以上申請資料一律不予退還。
★注意事項:
(1)申請材料中涉及的各類文書、證明等如為中英文以外文本,除原件外,還須附經公證的中文或英文翻譯件。建議前往中華人民共和國駐所在國使(領)館對上述材料及其翻譯件進行公證。兩頁以上的文本、證明等應當加蓋騎縫章或者在每頁上都加蓋公章;
(2)申請者必須對所提交材料的真實性和完整性負責。申請材料不實、缺漏者,我校概不予受理;
六、收費標準
學費:語言研修生14000元/年,本科14000元/年,碩士18000元/年,博士23000元/年。
保險費:400元/一學期,800元/一學年
住宿費:單人間900元/月/人,雙人間600元/月/人,水電費自理。
七、聯系方式
聯系地址:湘潭大學國際交流處國際學生工作部(107辦公室)
通訊地址:中國湖南省湘潭市雨湖區湘潭大學國際交流處
郵編:411005
電話:0086-731- 58293938
傳真:0086-731- 58298801
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
學校主頁:http://www.o68u.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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