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計劃將材料科學與工程學院實驗室設備搬遷至綜合實驗大樓,邀請符合資質的服務供應商前來參加采購活動。
一、項目內容材料科學與工程學院儀器設備、家具等搬遷,具體內容詳見附件1材料科學與工程學院實驗室設備搬遷項目。
二、項目完成日期須分三批執行搬遷任務,在2020年10月20日前將本科教學設備全部搬遷到位,于12月中旬前將科研設備全部搬遷到位,1月15日前將全部家具設備搬遷完成并完成安裝調試驗收。
三、具體要求1、供應商自行準備搬遷所需一切設備、器具、工具和人員等其他相關事宜。
2、搬運設備時,不得損壞設備,保證儀器設備的安全,確保所有一起設備搬遷后能正常使用。
3、部分精密設備,嚴格按學校的技術要求和技術指導進行,對于搬運有困難的設備,立即報告材料科學與工程學院項目聯系人,及時討論搬運方案。
4、對于易損儀器,如光學儀器、試劑容器等,搬運前需用干凈的棉布包裹關鍵部位。
5、部分設備有精密活絡可動部件,需用軟繩固定好后再實施搬遷,注意輕拿輕放。
6、對于不清楚搬運規則的設備,如未找到受力點、吊裝點、施力手耳等,應與材料科學與工程學院安排的相應實驗室管理人員聯系,接受指導。
7、對于電纜較多,有氣管或者液壓管道的設備,搬運之前需要拆散,并用膠帶貼好標記,搬運到位后,重新連接到位,成套設備不得弄亂,確保開機調試正常運行。
8、對于實驗材料的搬運,預先按材料分類做好標記,搬運時不得散落。
9、實驗室大型設備搬遷需破墻并恢復墻體原樣約10處。
10、部分設備搬遷后380v電源安裝接線約150處(含耗材),約15間實驗室地面標志。
11、部分設備需搭建水泥臺約20米,約3間實驗室需加裝進水和排水(含耗材)。
12、實驗臺柜搬遷并恢復原樣。
13、研究生座位約150個工位需搬遷并恢復原樣。
14、附件1中需要安裝調試的大型儀器設備,生產廠家會安排專業人員拆解并安裝調試,投標供應商須配合生產廠家專業人員完成搬運和調試等相關工作,報價應包含搬運和調試等相關工作費用。
四、評定標準
供應商針對該項目報價,滿足所有采購需求,報價最低且在學校預算范圍內的供應商為中標供應商。
五、提交報價
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2020年10月13日16點前,在湘潭大學辦公樓A205室,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或授權委托書(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個人身份證、營業執照復印件、報價材料(簽字蓋章并密封)一并提交。截止接收投標文件時間后不再接受任何投標文件或補充資料。
六、其他事項
1、供應商須負責過高校實驗室搬遷業務,有相關工作經驗,提供搬遷業績合同或協議。
2、供應商應提供相應的安全責任制度以及搬遷的安全保障措施。
3、供應商須對搬遷工作人員購買足額保險,在項目實施過程中發生的各類安全事故,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相應供應商自行承擔。供應商提交項目報價材料視同同意該條款。
4、搬運過程中,造成我校設備、房屋和物品等相關設施損壞或損失的,由供應商負責全額賠償造成的一切損失。
5、供應商現場勘查時間段為:2020年10月9日至10日上午9:00-12:00,請聯系相關老師進行現場查勘。供應商對施工現場和周圍環境進行踏勘,以獲取編制有關投標文件和簽署合同時所需的有關資料。踏勘現場所發生的費用由投標單位自行承擔,投標單位并應對由此次踏勘現場而造成的人身傷害、財產損失、損害以及任何其它損失、損害和引起的費用和開支承擔責任。
6、本項目采用費用包干方式,投標人應根據項目招標文件、清單內容要求和現場實際情況,完成本項目采購全部服務內容和不可預見項目的所需的材料、配件、輔材,以及運輸、安裝、垃圾清運、調試、試運行測試、驗收等所有人工、管理、財務等所有費用,如一旦中標,在項目實施中出現任何遺漏,均由中標單位免費提供,采購人不再支付任何費用。投標文件所提供證明材料必須真實有效,若有虛假材料,投標人及相關單位將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七、付款方式
雙方簽署搬運合同或者協議,在規定日期前全部搬遷到位,并完成安裝調試,經材料科學與工程學院和實驗室與資產管理處驗收合格后,辦理付款手續。
八、聯系人
材料科學與工程學院聯系人:王老師 聯系電話:18975228303
湘潭大學實驗室與資產管理處
2020.9.27